2016年7月1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公布《关于开展特色小镇培育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到2020年,我国将培育1000个左右各具特色、富有活力的休闲旅游、商贸物流、现代制造、教育科技、传统文化、美丽宜居等特色小镇。
《通知》指出,培育特色小镇应当遵循因地制宜的基本原则,根据特色资源优势和发展潜力,科学确定培育对象,防止一哄而上与千镇一面;同时坚持以市场为主导,政府重在搭建平台、提供服务,防止大包大揽;并以产业发展为重点,依据产业发展确定建设规模,防止盲目造镇。
住建部村镇司司长张学勤表示,特色小镇建设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载体。特色小镇建设,不仅有利于促进特色鲜明的产业形态发展,增强小镇吸纳周边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能力,同时也有利于改善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彰显当地特色传统文化,有效带动村镇经济社会文化协调发展。
《通知》明确,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将支持符合条件的特色小镇建设项目申请专项建设基金,中央财政将对工作开展较好的特色小镇给予适当奖励。特色小镇原则上为建制镇(县城关镇除外),优先选择全国重点镇。
据了解,特色小镇是具有明确产业定位与文化内涵,生产、生活、旅游、居住等功能叠加融合,呈现产业特色化、功能集成化、环境生态化、机制灵活化,具有明确空间边界的功能载体平台。特色小镇的特征是涵盖范围广,核心锁定最具发展基础、发展优势和发展特色的产业,如浙江的信息经济、环保、健康、金融、高端装备等七大支柱产业和广东的轻纺、制造等产业。通常为“产业、文化、旅游、社区” 一体化的复合功能载体,部分小镇旅游功能相对弱化。(来源:人民网)2016/0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