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13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新设一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持续推进对外开放、促进外贸转型升级。
会议指出,加快跨境电商等新业态成长,是坚定不移扩大开放、增加进出口、更好满足群众消费升级和国内发展需要的重要举措。2015年以来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杭州等13个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取得积极成效,跨境电商成交额连续两年增长1倍以上,成为外贸新增长点,在通关、物流便利化等方面形成了一系列经验做法向全国推广,带动了创业创新和产业升级。
会议决定,推动跨境电商在更大范围发展,择优选择电商基础条件好、进出口发展潜力大的地方,并向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倾斜,在北京、呼和浩特、沈阳、长春、哈尔滨、南京、南昌、武汉、长沙、南宁、海口、贵阳、昆明、西安、兰州、厦门、唐山、无锡、威海、珠海、东莞、义乌等22个城市新设一批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
会议要求,有关部门和城市政府要深化外贸领域“放管服”改革,以跨境电商为突破口,在物流、仓储、通关等方面进一步简化流程、精简审批,完善通关一体化、信息共享等配套政策,推进包容审慎有效的监管创新,推动国际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和业态创新。增加国外有竞争力的产品进口,鼓励企业加快建设“海外仓”和全球营销网络,打造跨境电商知名品牌,积极开拓多元化市场,促进外贸稳定发展,提高国际竞争力。
据悉,国家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是跨境电子商务先行先试地区,旨在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支付、物流、通关、退税、结汇等环节的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监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先行先试,通过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和协同发展,破解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体制性难题,打造跨境电子商务完整的产业链和生态链,逐步形成一套适应和引领全球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管理制度和规则,为推动中国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自治区商务厅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广西正努力构建跨境电子商务整体服务体系,大力引进提供软件、营销、运营、仓储、支付等电子商务服务的企业入桂投资,加快推进中国-东盟跨境电子商务基地建设,争取2020年全区电子商务交易总额超过1万亿元。 (来源:广西日报) 2018/07/14